7 月 17 日晚间,「广州最强二房东」 海印股份 (000861.SZ,股价 0.86 元,市值 21.58 亿元) 发布停牌公告,称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股票自 7 月 18 日开市起停牌,而公司股票收盘价已连续 17 个交易日低于 1 元。
根据公告,海印股份本次计划收购的标的是江苏巨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江苏巨电)51% 股权,但具体的方式目前尚未确定,海印股份称,或是通过受让标的股东福建巨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福建巨电) 所持股份,或是直接以增资方式实现。
《每日经济新闻》 记者在天眼查平台查询发现,2024 年 3 月以来,江苏巨电卷入多起买卖合同纠纷民事案件,其身份多为被告,案件在武汉、洛阳、伊川等多地审理,同时该企业具有福建国资背景,此前公司宣布 30 亿元投资建设单体大容量固态聚合物锂离子电池项目。
面值退市风险中宣布停牌
海印股份宣布停牌背后,是截至 7 月 17 日,其股票收盘价已连续 17 个交易日低于 1 元。而根据规定,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 1 元,公司股票将被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公告介绍,江苏巨电成立于 2018 年 3 月,其经营范围包括锂离子电池及配件、电池生产设备技术研发、制造、销售;锂离子电池应急电源、储能电池、电动工具技术研发、制造与销售等,海印股份计划收购其 51% 股权。
海印股份称,经核查,公司认为标的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规定。停牌后,公司预计在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的时间内披露本次交易方案,即在 8 月 1 日前按照要求披露相关信息并复牌。
同时,海印股份也提到,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交易方案,公司股票最晚将于 8 月 1 日开市起复牌并终止筹划相关事项,同时披露停牌期间筹划事项的主要工作、事项进展、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后续安排等事项,并承诺自披露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不过,对于此次收购,目前仍有较多未能确定的因素。例如,交易对方的范围尚未最终确定,海印股份的计划是:或收购福建巨电所持的江苏巨电 51% 股权,或通过增资的方式取得江苏巨电 51% 股权。
需要注意的是,在交易方式方面,海印股份称,预计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资产。目前,在股票面临面值退市风险的背景下,发行股份或将带来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但收购带来的预期也有可能刺激股价正向变动。海印股份表示,具体的交易方式、交易方案也要以后续公告信息为准。
海印股份此前凭借 「租地-开发为市场-转租给商户」 的模式,逐步发展壮大,在当地有着 「广州最强二房东」 之称。该公司今年 5 月对外表示,公司深耕商业 30 余年,2024 年将通过 「稳存量、拓增量」 方式,在提升传统主业经营效益、优化经营管理的同时,继续深化光伏业务布局,通过新能源业务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7 月 11 日,海印股份发布了 2024 年上半年业绩预告,预计归母净利润为 9006.51 万元-1.35 亿元,上年同期亏损 8905.54 万元,但扣非净利润依旧亏损 3862.40 万元-5793.6 万元。对于净利润上升的原因,海印股份称,除了公司商业板块的收入和利润同比上升外,本期公司收到子公司珠海市澳杰置业有限公司股东的 1.61 亿元补偿款,增加本期利润 1.61 亿元,该项目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截至今年一季度,海印股份货币资金仅有 0.97 亿元,而短期借款为 6.09 亿元,一年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 10.2 亿元,长期借款为 17.1 亿元,短期偿债压力较大。
标的公司投资 30 亿元建设固态电池项目
对于收购标的江苏巨电,海印股份目前公告披露的内容不多。记者 7 月 18 日上午先后联系了海印股份、江苏巨电、福建巨电:海印股份工作人员回应,收购仍未达成具体的交易协议,暂不便透露;江苏巨电工作人员则称,收购事项需要联系其股东进行回应;福建巨电公开电话则无法接通。
从公开信息看,江苏巨电此前曾宣布投资 30 亿元的大项目,并在 2022 年部分投产。
江苏巨电公司所在地江苏徐州睢宁的县融媒体中心微信号 「无线睢宁」,在 2022 年 2 月发布文章——《这个大项目即将投产,预计年销售收入 75 亿元!》,其中介绍,江苏巨电的项目总投资 30 亿元,项目一期投资 11.25 亿元,建筑面积 9 万平方米。项目二期计划投资 18.75 亿元,建设面积 11.25 万平方米。一期项目完全投产后,可年产 4 亿安时动力锂离子电池,实现年销售收入 30 亿元,纳税 1 亿元。项目全面竣工投产后,可年产 10 亿安时动力锂离子电池,实现年销售收入 75 亿元,纳税 2.2 亿元,带动就业 150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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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文章提及,项目一期将在 2022 年 3 月进入试生产阶段、4 月正式投产。「正式生产后,其独有的大容量固态聚合物动力锂电池是科技部 863 火炬计划聚合物固态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的成果。同时具备多种充电方式,基本覆盖客车所有车型,经过配方和工艺升级可以实现储能多场景 (调频、调峰、通讯基站等) 市场应用需求。」
2022 年 8 月 5 日,「徐州发布」 微信号发布文章——《「巨」 变之中找秘诀》,其中提到 「这一天 (指 2022 年 8 月 1 日,记者注),是总投资 30 亿元、一期投资 11.25 亿元的江苏巨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面备料投产的日子。单体大容量固态聚合物锂离子电池将从睢宁走向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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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经济新闻》 记者了解到,根据不同的电解质类型,固态电池主要包括聚合物、氧化物、硫化物三种技术路线。华鑫证券今年 5 月发布的研报分析称聚合物固态电池具有良好的机械性能,但常温下离子电导率较低,目前行业研发重心转向固液混合。中银证券 7 月份发布研报,分析认为聚合物固态电池技术最成熟,率先小规模量产。
实际上,关于固态电池的量产落地在近大半年才引起广泛讨论,上述中银证券研报称,综合了聚合物和氧化物的复合电解质有望率先实现产业化。
江苏巨电 2 次成为被执行人、1 次被限高
尽管海印股份在公告中未详细介绍江苏巨电,但从公开信息看,江苏巨电是一家具有国资背景的企业,要实现对其的收购,需要履行的审批环节或将不少。
天眼查显示,江苏巨电 60% 股份为福建巨电所持有,而福建巨电背后主要股东是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隶属福建省国资委。同时,江苏巨电还有 30% 的股份被江苏双溪实业有限公司所持有,该企业背后则是睢宁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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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江苏巨电历史上的纠纷也不少,还有 2 次成为被执行人、1 次被限高的经历。
天眼查显示,今年 4 月 9 日,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江苏巨电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是 1213.84 万元,所涉执行案号为 「(2024) 苏 03 执 163 号」。此外,去年 6 月 30 日,睢宁县人民法院也将江苏巨电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是 5158.28 万元,所涉执行案号为 「(2023) 苏 0324 执 3225 号」。
到去年 9 月 25 日,睢宁县人民法院还向江苏巨电及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李国民下发了限制消费令,限消令显示,所涉案件是建设工程施工纠纷,申请人是中国建筑一局 (集团)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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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记者还注意到,今年 3 月以来,江苏巨电作为被告,陷入多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这些案件目前处于一审阶段,受理法院包括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睢宁县人民法院、伊川县人民法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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