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料图:中国财政部。图:视觉中国
【黑马财经】作为会计行业的主管部门,财政部近日就境外会计组织境内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相比以往增加了对境外会计组织未设境内代表机构、开展临时活动的备案要求。
2024 年 9 月 5 日,财政部办公厅公开 《境外会计组织境内业务活动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下称 《管理办法》),在 9 月 30 日前公开征求意见。《管理办法》 对 2019 年 12 月印发的 《境外会计组织申请明确业务主管单位办事指南》(下称 《办事指南》) 进一步完善。此前 《办事指南》 已明确境外会计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申请财政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范围、应提交的材料、办理程序、后续管理等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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