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月 26 日,金融监管总局向各地方局和保险机构发布 《关于香港、澳门金融机构入股保险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图:IC photo
【旭才科技】港澳金融机构进入内地保险业市场的门槛进一步降低。
2 月 26 日,金融监管总局向各地方局和保险机构发布 《关于香港、澳门金融机构入股保险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 《通知》):自 2025 年 3 月 1 日起,香港、澳门金融机构入股保险公司,不再执行 「最近一年末总资产不低于二十亿美元」 的规定。
为深化内地与港澳地区的服务贸易自由化,加强经贸交流与合作,内地与香港、澳门在 2024 年 10 月分别签署 《关于修订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服务贸易协议〉 的协议二》、《关于修订 〈《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服务贸易协议〉 的协议二》(以下简称 「港澳 CEPA」)。这是继 2019 年首次修订后,对港澳 CEPA 框架下服务贸易协议的再次修订。此次修订对香港、澳门金融机构入股境内保险公司资质要求作出调整,从 2025 年 3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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