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修订基金管理人分类评价制度,也是国务院今年 4 月发布的 《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中 「大力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持续壮大长期投资力量」 的内容之一。图:视觉中国
【黑马财经】作为中国证监会 「扶优限劣」 的手段,实行数年的公募基金管理人分类评价制度,近日迎来修订。新的评价体系更加突出合规风控、功能发挥和投资者获得感。
修订基金管理人分类评价制度,也是国务院今年 4 月发布的 《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即新 「国九条」) 中 「大力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持续壮大长期投资力量」 的内容之一。
新评价体系仍维持 A 类、B 类、C 类三档,但比例从 50%、40%、10% 调整为 30%、50%、20%;评价结果可作为监管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测、行政许可、风险准备金计提等方面实施差异化监管的参考依据。A 类管理人可优先参与创新产品 (业务) 试点,C 类管理人原则上不得参与,并相应加大对其检查监测力度,审慎对待其申请设立子公司或新增业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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