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上半年,全国多地密集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据不完全统计,截至 5 月 29 日,已有重庆、四川、山西、广东等 8 省份正式实施新标准,覆盖数千万劳动者。
多地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青海省政府下发通知,决定从 2025 年 5 月 1 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将月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 1880 元/人,调整为 2080 元/人,增幅为 10.6%;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 18 元/人,调整为 20 元/人,增幅为 11%。
福建自 4 月 1 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保留四个档,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 2265 元、2195 元、2045 元、18
95 元,平均值为 2100 元。各档平均值年均增幅 4.03%。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保留四个档,分别为 23.5 元、23 元、21.5 元、20 元,各档平均值年均增幅 4.1%。广东从 2025 年 3 月 1 日起调整提高该省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广州、深圳执行一类标准,广州市调整为 2500 元/月,深圳市调整为 2520 元/月,两市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均为 23.7 元/小时。
2 月 1 日起,贵州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将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一类 2130 元、二类 1980 元、三类 18
90 元。同时,相应提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一类 22.4 元、二类 20.8 元、三类 19.8 元。四川、重庆、新疆、山西也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已于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更多省份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的好消息已经在路上。湖南、广西等地已发布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征求意见通知。4 月 30 日,湖南省拟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并公开征求意见,月最低工资标准档次拟调整为 2200 元/月、2000 元/月、1800 元/月。《河南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下称 《实施方案》) 近日印发,其中提出,2025 年最低工资标准增幅不低于 5%。
目前全国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在 2000 元及以上省份达到 30 个,分别是:北京 (2420 元)、天津 (2320 元)、河北 (2200 元)、山西 (2150 元)、内蒙古 (2270 元)、辽宁 (2100 元)、吉林 (2120 元)、黑龙江 (2080 元)、上海 (2690 元)、江苏 (2490 元)、浙江 (2490 元)、安徽 (2060 元)、福建 (2265 元)、江西 (2000 元)、山东 (2200 元)、河南 (2100 元)、湖北 (2210 元)、湖南 (2100 元)、广东 (2500 元)、海南 (2010 元)、重庆 (2330 元)、四川 (2330 元)、贵州 (2130 元)、云南 (2070 元)、西藏 (2100 元)、陕西 (2160 元)、甘肃 (2020 元)、宁夏 (2050 元)、青海 (2080 元)、新疆 (2070 元)。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
受益群体远不止低收入劳动者
专家表示,上调后的受益群体远不止低收入劳动者,对其他劳动者的收入水平也会带来积极影响。
最低工资也是失业保险金、病假工资等其他一系列待遇的基准线、参照线。比如,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 80%。中国大部分地区规定,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的 90%。多地建立了最低工资标准与失业保险金标准联动调整机制。
按照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被派遣劳动者被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后暂无工作期间的报酬等,均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有利于提高这些待遇的底线。
2024 年,浙江、河南、湖南等多省份均在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后下发通知,提高了在职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标准。部分省份提出,调整后伤残津贴低于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的,补足到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