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财联社
财联社 10 月 20 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发布了一张罚单,剑指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案由) 为:监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绩效考核指标和延期支付范围设置不合规、部分员工存在失范行为、以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对公信贷业务管理不审慎、个人信贷业务管理不审慎。
孔晓峰、陈建军、毛彤巍、施旭慧对上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对宁波东海银行罚款 240 万元;对孔晓峰、陈建军、毛彤巍、施旭慧分别给予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