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财联社
财联社 10 月 14 日讯,为反制美国对中国采取海事、物流和造船业 301 调查措施,经国家反外国制裁工作协调机制批准,商务部公布 《关于对韩华海洋株式会社 5 家美国相关子公司采取反制措施的决定》,自 2025 年 10 月 14 日起施行。
关于对韩华海洋株式会社 5 家美国相关子公司
采取反制措施的决定
美国对中国海事、物流和造船业开展 301 调查并采取措施,严重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严重损害中国企业合法权益。韩华海洋株式会社在美相关子公司协助、支持美国政府相关调查活动,危害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 第三条、第四条、第六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五条,《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 的规定》 第三条、第五条、第八条、第十条规定,经国家反外国制裁工作协调机制批准,中方决定将韩华海洋株式会社 5 家美国相关子公司 Hanwha Shipping LLC、Hanwha Philly Shipyard Inc.、Hanwha Ocean USA International LLC、Hanwha Shipping Holdings LLC 和 HS USA Holdings Corp. 列入反制清单,并采取以下反制措施:禁止我国境内的组织、个人与其进行有关交易、合作等活动。
同时,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对韩华海洋株式会社 5 家美国相关子公司采取反制措施答记者问。
有记者问:近日,商务部宣布对韩华海洋株式会社 5 家美国相关子公司实施反制,请问有何考虑?
答:美东时间 10 月 14 日,美国开始实施对中国海事、物流和造船领域 301 调查的最终措施,严重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严重损害中国企业合法权益。韩华海洋株式会社在美相关子公司协助、支持美国政府对中国海事、物流和造船业开展 301 调查并采取措施。中方对此强烈不满、坚决反对。为维护自身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国家反外国制裁工作协调机制批准,中方决定将韩华海洋株式会社 5 家美国相关子公司列入反制清单,禁止我国境内的组织、个人与其进行有关交易、合作等活动。
中方敦促美方及相关企业尊重事实和多边经贸规则,遵守市场经济和公平竞争原则,尽早纠正有关错误做法,停止损害中方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