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料图: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图:IC photo
【旭才科技】公募、私募产品的托管机构迎来监管文件的调整。4 月 3 日,证监会修订了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下称 《办法》),对托管机构的准入门槛、风险隔离提出更为明确的要求。
现行 《办法》 在 2020 年 7 月由证监会和原银保监会联合修订发布。5 年来,行业集中趋势更加明显,全国性商业银行及少数几家证券公司托管了约八至九成的公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实践中,个别托管机构开展 「证券投资基金」 以外的金融产品甚至非标产品的托管业务,也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发生重大违约,暴露出托管人在准入尽调、投资监督、估值核算、信息披露等环节履职不到位问题。因此,此次 《办法》 修订主要包括五方面的内容,共六章 43 条,本次拟修订 25 条,增加 18 条,修订后共七章 6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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