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动态

保壳失败,深圳知名公司正式退市!这两只 A 股也走向终局

多家上市公司,即将迎来退市时刻。

‍ST 长康 (002435)8 月 14 日晚间公告,公司股票已被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将在 8 月 15 日被摘牌。*ST 洪涛 (002325) 也迎来同样的结局。8 月 14 日晚间公告显示,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将在 8 月 15 日被摘牌。

再来看 ST 旭电 (000413),截至 8 月 14 日,ST 旭电 A、B 股股票收盘价格已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同时均低于 1 元,根据规定,深交所将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公司 A、B 股股票将自 8 月 15 日开市起停牌。

ST 长康将在 8 月 15 日被摘牌

在 6 月 3 日至 7 月 1 日期间,‍ST 长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7 月 1 日晚间,ST 长康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暨停牌的风险提示公告,由于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公司 2023 年度被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 的特别处理。

截至 7 月 1 日,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余额为 34.85 亿元,公司下属子公司为控股股东违规担保余额为 5 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 6 个月内清收 34.85 亿元被占用资金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为完成整改,公司须清收全部被控股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关联人占用的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司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不进入退市整理期,公司股票将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摘牌。

‍ST 长康提醒,公司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请投资者不要注销拟在退市板块使用的证券账户,否则可能导致股份无法按时完成退市板块的登记、影响后续股份转让。

*ST 洪涛将在 8 月 15 日被摘牌

5 月 31 日至 6 月 28 日期间,*ST 洪涛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 1 元,触及股票终止上市情形。8 月 5 日,*ST 洪涛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 《关于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其中提到:公司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被本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ST 洪涛主营剧院会场、图书馆、酒店、写字楼、医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装饰工程的设计及施工,受房地产市场下行影响,公司新增订单下降,叠加应收账款回收缓慢,经营情况持续恶化,自 2020 年以来已连续 4 年亏损,2023 年亏损额高达 15.3 亿元。

债务方面,截至今年 4 月末,*ST 洪涛逾期银行借款高达 16.73 亿元,目前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多处房产被查封。

今年 1 月 29 日,*ST 洪涛债权人惠州市中和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下称 「中和建筑」) 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不过,深圳中院已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作出裁定,不予受理中和建筑对公司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

*ST 洪涛曾于今年 6 月份进行过一轮保壳,但未能挽回股价颓势。2024 年 6 月 14 日中午,*ST 洪涛官方公众号发文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年新与赢古能源科技 (浙江) 有限公司 (简称 「赢古能源」) 于 2024 年 6 月 8 日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赢古能源,随后公司将该信息删除。

近期,*ST 洪涛多名高管离职。5 月 13 日,侯春伟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总裁等相关职务;苏毅于 6 月份辞去董事、副总裁、董秘职务;7 月 29 日,宋明远辞去公司副总裁及在子公司的所有职务。

8 月 14 日晚间公告显示,*ST 洪涛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将在 8 月 15 日被摘牌。公司同样提醒,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请投资者不要注销拟在退市板块使用的证券账户,否则可能导致股份无法按时完成退市板块的登记、影响后续股份转让。

ST 旭电 8 月 15 日起停牌

再来看 ST 旭电的 「命运」。

截至 8 月 14 日,ST 旭电 A、B 股股票收盘价格已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同时均低于 1 元,根据相关规定,深交所将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公司 A、B 股股票将自 8 月 15 日开市起停牌。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

此前在 5 月 8 日,ST 旭电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 2023 年年报,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与此同时,由于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 2023 年度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ST 旭电自 7 月 9 日起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7 月 5 日,ST 旭电披露收到河北证监局的下发的文件,河北证监局决定对东旭光电、东旭集团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ST 旭电同时称,目前正积极督促相关方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偿还占用资金,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公告显示,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 95.95 亿元被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推荐阅读

哈里斯来势汹汹!7 月竞选募资额超特朗普逾一倍 已提前锁定民主党候选人

admin

华尔街 「最后的熊」:美股将在 2025 年底回落到更低

admin

欧洲央行 「鹰王」:12 月很可能降息 25 基点 下调 50 基点也不无可能

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