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网通信」 案余波仍在。
7 月 7 日,瑞斯康达发布公告称,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决定对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月杰和董事朱春城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董事长和董事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7 月 7 日,瑞斯康达发布公告称,收到相关人员家属通知,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决定对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月杰和董事朱春城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朱春城已被取保候审。
瑞斯康达表示,因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月杰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无法正常履行相关职责,为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在李月杰无法履职期间,特指定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韩猛代行董事长及总经理职责。
相关案件的具体情况尚待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连续两年财务造假
值得注意的是,据瑞斯康达与有关部门了解,上述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事项与 2023 年 9 月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做出的行政处罚系同一事项。
2023 年 9 月 15 日,瑞斯康达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2018 年起,瑞斯康达将其全资子公司北京深蓝迅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深蓝迅通) 作为专网通信业务运营平台,与隋某力控制或指定的企业对接上下游合同签订、原材料采购、组织生产、货物检测交付等事宜,开展专网通信业务。
专网通信是没有业务实质的虚假自循环业务。深蓝迅通以生产型企业的名义加入专网通信业务链条,但其真实身份是垫资方,以先向上游供应商支付大部分预付款,向下游客户收取少许预付款,待交货完成后,下游客户再向深蓝迅通支付剩余货款的方式,为隋某力方面提供垫付资金。业务模式上,瑞斯康达 「以销定产」,先与下游签订销售合同,再根据事先谈好的毛利率倒算采购单价,与上游签订数量一致的采购合同。
瑞斯康达应当知悉专网通信是没有业务实质的虚假自循环业务。
上述行为导致瑞斯康达披露的 2019 年至 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9 年虚增营业收入 3.51 亿元,虚增营业成本 2.88 亿元,虚增利润总额 6378.67 万元;2020 年虚增营业收入 2.81 亿元,虚增营业成本 2.28 亿元,虚增利润总额 5345.29 万元。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中国证监会决定对瑞斯康达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200 万元罚款;对李月杰、朱春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00 万元罚款。此外,多位相关责任人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李月杰现年 61 岁,为瑞斯康达创始人之一,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朱春城现年 75 岁,曾任长春邮电电话设备厂副厂长、中国邮电工业总公司长春公司总经理、中国巨龙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副总裁,为瑞斯康达创始人之一,现任公司董事。
据悉,瑞斯康达在通信行业深耕多年,业务涉及全光网络、交换路由、云网安融合、无线通信、边缘计算等领域。
截至 7 月 7 日收盘,瑞斯康达股价报 9.55 元/股,总市值为 41 亿元。